装修预算超支仍是家常便饭:普遍超2至3成
今年1月1日,北京多数装修企业开始启用北京市工商局新修订的《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》示范文本,该合同明确规定家装过程中家装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。那么,广州的政策实施情况如何呢?记者走访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和多个家装企业了解到,约有一成家装企业仍使用旧版合同,并且家装企业真正能做到“零增项”的还很少,预算超支仍是“家常便饭”。
新规明确规范三大权利义务
据了解,去年9月,国内首部有关家居行业的贸易标准《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》出台,首次将颇为人诟病的家装行业诸多“猫腻”进行规范。对家装行业的服务内容提出具体要求,如“装修工程数量少报金额如果超过合同金额的8%,超过部分由企业承担(顾客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)”,必须配合消费者进行环保检测,装修保修期要达到2年~5年。
今年初,北京市率先修订和发布《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》示范文本。记者了解到,修订后的文本与2003年发布的版本相比,在工程更改、工程验收、付款方式等方面有明确要求,北京市此次修订后的合同变动处主要有三个方面:首先是装修合同付款方式改变原有分三次预定比例支付的方式,而是交由双方当事人分四次自行协商支付比例;第二,在工程验收方面执行新标准《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;第三,增加了一个中期验收环节。”
广州九成企业已启用新版合同
那么,广州的新版合同落实情况又如何呢?广州市工商局合同处负责人告诉记者,广州市工商局与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联合制定《广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》示范文本并在年初已在全市推行使用,受到企业和消费者的欢迎,新版合同对于施工方与业务双方的责任、义务等各方面有更为明确的厘定,将能更有效减少装修过程中的经济纠纷。
据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倪安葵介绍,目前广州市装协旗下100多家装修企业中,已有90%左右,企业已启用新版装修合同。倪安葵表示,相较旧版合同,新版合同对于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有所提高,对于没有工商注册等相关资质的企业都不予进入。倪安葵还强调,按照新版合同,企业在承接装修业务之后,必须开具施工清单明细,中途更换装修材料,在价格变更等方面须经施工方与业主双方的同意签字才能执行。不过,倪安葵也坦诚,装修合同“还要不断完善更新”,因时因地制宜。
企业回应
装修预算超标规定易引纠纷
对于家装新规和新版装修合同,广州各大装饰企业的看法如何?广东星艺装饰副总经理刘亦萍告诉记者,由于公司此前所购买的合同仍未用完,目前使用的仍是旧版的装修合同,对于新版合同中所特别提及的装修预算超标的问题,刘亦萍表示,“现在是把隐蔽工程的工作往后推了”,其实星艺装饰一直以来会在装修前把隐蔽工程的相关工作做实,装修期间通过与客户沟通协商的方式避免引发纠纷。
欧派装饰总经理赖吉胜也表示,通过与客户的协商解决,能更好地避免在装修预算超标方面的问题。目前,北京、上海都已经在积极推行新版合同,但是欧派方面还未接到相关通知,暂时还是使用旧版合同。他告诉记者,欧派装饰平均每个装修合同的实际费用超预算幅度控制在5%左右,“这在行业中已经是比较合理的了。”
广州博洛尼家居钛马赫别墅家装负责人陈栋表示,博洛尼曾经推出过“装修零增项”计划。“零增项”概念的前提是,公司跟客户有共同的约定,工程预算经过测量鉴定,在双方承认基本保障基础上才会做出“零增项”的承诺。如增项超出5%部分,公司买单。新规应该明确规定增项是什么,在什么前提下增项是不允许的,在什么前提下是允许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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